新型毒品“新”在哪里?如何治?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09 09:12:19 信息来源:中国禁毒报

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举办2026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第一场全媒体直播访谈,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中“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水平安全”的内容。
9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所作的工作报告,报告以“恪守公平正义”贯穿全文,围绕“保障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守护高品质生活”“助力高水平开放”等四个方面,系统展现了人民法院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懈努力。
该报告中提到,“传统毒品犯罪连年下降,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惩治力度”。新型毒品“新”在哪里?此类犯罪的形势及主要特点是什么?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刘为波介绍,新型毒品的“新”,主要体现在:一是新“兴”,即兴起的兴,近些年才出现滥用的毒品,如依托咪酯、甲卡西酮、右美沙芬等;二是新“形”,即形状的形,有的是外观上将毒品溶入、附着于其他物品,加工制作成食品、电子烟等日用品;有的是对传统毒品在化学结构上进行“修饰”“模拟”,得到类似物,比如合成大麻素等。
近年来,传统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不法分子转而寻求替代滥用物质,导致新型毒品案件数量增长、占比持续上升,部分省份占比过半。当前,新型毒品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新型毒品种类繁杂、来源广泛。当前替代滥用物质多达数十种,而且翻新换代很快。这些物质既有境内非法制作的,也有医疗机构、药店、制药企业流出的,还有不少是境外走私流入的,反映我国也是新型毒品跨境犯罪受害国。第二,作案手段隐
蔽、伪装性强。新型毒品主要通过“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手段进行售卖,往往伪装成日用品,查处打击难度增大。第三,涉毒群体低龄,次生危害大。青少年成为新型毒品滥用高危群体。不仅危害生命健康、社会稳定,吸食毒品后肇事肇祸,利用毒品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案件也时有发生。
面对这种毒情形势的发展变化,人民法院有哪些应对举措?刘为波表示,根据毒情形势变化,人民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在治罪方面,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抓紧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打击新型毒品犯罪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二是在治理方面,坚持协作共治,强化源头管控,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机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监管体系;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春和连线时介绍了广东省新型毒品犯罪形势及人民法院打击惩治的工作举措。据悉,自2023年依托咪酯被列管以来,新型毒品案件超越传统毒品案件的趋势愈发明显,广东法院近两年来审理的新型毒品案件占比均超过70%。
面对新的毒情形势,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开展“清源2024”“断源2025”禁毒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惩处新型毒品源头性犯罪及利用新型毒品实施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2025年广东新型毒品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35%。二是加强审判调研。对新型毒品案件较为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推动完善新型毒品案件审判规则。三是推动源头治理。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就麻精药品管理、重点场所及平台监管、物流寄递规范等问题制发30多份司法建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接下来,广东法院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新型毒品犯罪,为平安广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