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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刑”!某入境游客带981株罂粟苗过海关......

发布时间:2025-04-24 15:31:07  信息来源:上海禁毒

近日,一则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

昆明海关所属孟连海关关员

在孟连口岸芒信通道入境旅检通道

发现一名旅客携带的行李机检图像异常。

经人工查验,

在其红色塑料袋内查获植物幼苗981株,

经试剂检测呈吗啡阳性,

确认为未经灭活的罂粟苗。

监控画面显示,

该男子大摇大摆拎着塑料袋通过安检,

幼苗铺满查验台,视觉冲击强烈。


涉案罂粟苗已被依法扣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规定

非法走私或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

幼苗属违法行为

涉事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你知道罂粟苗吗??

大烟苗就是罂粟的幼苗

罂粟种子含少量罂粟碱、吗啡,

发芽种子含相当多的那可汀,

这些都被严禁食用。

但罂粟苗毕竟不同于罂粟种子和罂粟壳,

大烟幼苗没有什么毒副作用。

但这东西不能经常吃,对量有要求。

并且,大烟苗加工有不同的方法,

有的炒着吃,有的凉拌吃,


冷热温度的变化,

可能会影响到大烟苗成分变化。

注:这种罂粟苗是不允许买卖的,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

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

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规定,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

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流入社会,这些幼苗

可能被非法种植用于制毒。

罂粟幼苗茎叶含微量吗啡、

可待因等生物碱,

长期误食可致神经系统损伤。

部分网民猜测涉事者可能误将罂粟苗

当作普通蔬菜(如“蘸酱菜”),

反映公众对毒品原植物危害性认知不足。

此次事件说明许多市民还是分辨不清

植物与毒品植物的区别。

海关提醒

麻醉药品原植物种植

运输、持有均受严格管制

违法者可被追究刑责

并呼吁广大群众应增强法律意识,

自觉抵制种植、买卖毒品原植物行为。

若发现疑似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请立即拨打110或向辖区派出所举报,

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营造无毒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