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刑”!某入境游客带981株罂粟苗过海关......
发布时间:2025-04-24 15:31:07 信息来源:上海禁毒
近日,一则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
昆明海关所属孟连海关关员
在孟连口岸芒信通道入境旅检通道
发现一名旅客携带的行李机检图像异常。
经人工查验,
在其红色塑料袋内查获植物幼苗981株,
经试剂检测呈吗啡阳性,
确认为未经灭活的罂粟苗。
监控画面显示,
该男子大摇大摆拎着塑料袋通过安检,
幼苗铺满查验台,视觉冲击强烈。


涉案罂粟苗已被依法扣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规定
非法走私或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
幼苗属违法行为
涉事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你知道罂粟苗吗??
大烟苗就是罂粟的幼苗
罂粟种子含少量罂粟碱、吗啡,
发芽种子含相当多的那可汀,
这些都被严禁食用。
但罂粟苗毕竟不同于罂粟种子和罂粟壳,
大烟幼苗没有什么毒副作用。
但这东西不能经常吃,对量有要求。
并且,大烟苗加工有不同的方法,
有的炒着吃,有的凉拌吃,
冷热温度的变化,
可能会影响到大烟苗成分变化。
注:这种罂粟苗是不允许买卖的,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
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
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规定,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
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流入社会,这些幼苗
可能被非法种植用于制毒。
罂粟幼苗茎叶含微量吗啡、
可待因等生物碱,
长期误食可致神经系统损伤。
部分网民猜测涉事者可能误将罂粟苗
当作普通蔬菜(如“蘸酱菜”),
反映公众对毒品原植物危害性认知不足。
此次事件说明许多市民还是分辨不清
植物与毒品植物的区别。


海关提醒
麻醉药品原植物种植
运输、持有均受严格管制
违法者可被追究刑责
并呼吁广大群众应增强法律意识,
自觉抵制种植、买卖毒品原植物行为。
若发现疑似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请立即拨打110或向辖区派出所举报,
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营造无毒社会环境。